孟州市水利局优化营商环境体现人性执法

发布时间:2023-10-16   来源:网络   阅读:1389

今年9月份,孟州市水利局水资办在对企业用水情况巡查中发现,位于孟州市谷旦镇董村的焦作中奥饮品有限公司存在小量超计划用水的轻微违法行为,孟州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人员当即对其立案、勘验、检查、询问,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取水许可证规定的指标取用地下水。

鉴于该企业系首次违反水法律法规,并且能够认识到超计划取水是违法的错误行为,并且超取水计划的量较小,未造成危害后果,孟州市水利局按照《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以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和精神,认为该公司的行为符合《河南省水利领域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和《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行政处罚里免予处罚情形的相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孟州市水利局决定对该企业不予进行行政处罚,要求该企业要经常性组织员工积极学习《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河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规,自觉遵守相关水利法律法规,依法取用地下水。

水利局这次次水事执法,既体现了“执法力度”,又体现了“执法温度”,是孟州市水利局落实“免罚清单”的重要实践,也是服务型执法的重要展示,不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而且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

截止目前,孟州市水利局共为两家企业免予了行政处罚,免除处罚金额5万元;为孟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3家企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18.2万元,为166家企业免费举办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与节水知识培训班。(薛德安)

2023.10.15